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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泉禁忌



分類:溫泉

2008/12/01 06:26

1.睡眠不足、疲勞過度、長途跋涉或激烈運動後,不可遽然入池,宜稍事休息,等體力恢復後再行入浴。
2.發燒等急性症狀,不宜泡溫泉。
3.酒醉或飯後1小時不宜入浴,以免過度消耗體力,有違養生之道。
4.患有皮膚病者及皮膚敏感度差者,切勿入池。
5.有外傷或發炎現象,均不適宜泡浴,以免傷口惡化。
6.感染急性溼疹、傷口已化膿或患有急性關節炎者,均不宜泡溫泉。
7.婦女於懷孕初期、末期或生理期間,都不宜泡溫泉,身體如有特殊狀況,也應遵醫生囑咐。
8.泡完後切勿暴飲暴食。
9.溫泉的酸鹼值會與果酸等護膚保養品產生化學反應,泡完溫泉切勿馬上塗抹。
10.患多發性硬化症者勿泡溫泉。
11.患有出血傾向疾病,如血友病勿入池。
12.經常泡溫泉固然有益健康,但不可將溫泉視為可治百病的仙丹靈藥,患有高血壓、心臟病、慢性肺病及氣喘等心肺血管疾病者,尤其不可在無醫師的指示下嘗試強力水柱或熱浴的刺激。
13.熱湯會刺激代謝,患有惡性腫瘤、白血病者,也不宜貿然嘗試。
14.糖尿病患者皮膚較為脆弱,不宜長時間浸泡。
最後要叮嚀您,泡溫泉要注意本身安全,若是把泡湯當成是一種放鬆身心的娛樂,那所獲得的身心平衡及舒暢,將帶給您永遠的快樂及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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