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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長房貸借款年限 明年底前都可申請


更新日期:2008/12/11 17:05


蝸牛族想延長房貸的借款年限,即日起到明年年底,可提出申請。銀行公會決議,各銀行可以視個案彈性放寬受理,不過,必須是目前沒有積欠利息、也沒有申請房貸「寬限期」的房貸戶。以房貸五百萬元為例,借款年限從二十年延長到三十年,每個月還款金額可以從兩萬七千多降到兩萬一千多,不過,整個攤還期結束,卻要多付銀行九十三萬多的利息。(張雅惠報導)


房貸借款年限最常見的是二十年,少數銀行有二十五年或三十年。因應這一波景氣衰退和失業潮,銀行公會決議,申請攤還期延長的對象,不限被裁員的民眾,一般民眾如果覺得負擔太沈重也可以申請,截止日到明年年底。


銀行公會指出,彈性放寬借款年限可以避免蝸牛族因為一時的還款能力下降,房屋被拍賣,這對銀行和蝸牛族都不利。銀行公會指出,申請民眾必須是沒有積欠銀行房貸利息,沒有申辦過卡債協商,沒有參與消費者債務清理協商,最近也沒有申請「只繳利息、不還本金」的房貸寬限期,不過,是否屬於自用住宅購屋貸款、以及客戶年齡加上延長之後的剩餘還款年限不得超過七十五歲,這兩個限制,各銀行可以看個案彈性放寬受理。


以五百萬房貸為例,如果利率百分之三,原本的還款期限二十年,每個月要繳的本金和利息是兩萬七千多;如果申請延長到三十年,每個月要繳的金額可以下降到兩萬一千多,少負擔六千多元。不過,三十年還款期限結束,整個利息支出會比二十年還款期限多出九十三萬三千多元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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